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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
按照国家部署,提高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待遇标准,确保待遇落实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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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牵头单位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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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
按照国家部署,提高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待遇标准,确保待遇落实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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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措施 |
及时对接上级,掌握优抚对象补助标准调整政策。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全面做好资金测算和发放工作,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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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步骤 |
掌握政策、资金测算、资金申请、待遇发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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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进展 |
第一季度 |
积极对接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明确优抚对象补助提高后的待遇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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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 |
按照最新标准为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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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 |
按照最新标准为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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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 |
按照最新标准为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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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成效 |
第一季度 |
积极对接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明确优抚对象补助提高后的待遇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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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 |
2022年上半年,我区为7450名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时足额发放抚恤金3763.04万元。因国家、省、市尚未出台相关政策,我区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尚未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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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 |
根据中央和省下发的提标文件,在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指导下提高享受国家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待遇标准,报请区政府批准后,于10月31日前按照新标准发放抚恤补助资金和提标差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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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 |
2022年10月31日,我区按照《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青退役军人办〔2022〕83号)制定的新标准,为7538名优抚对象发放了抚恤补助资金,并补发了1-4级残疾军人2022年1-9月护理费和优抚对象8-9月抚恤补助提标差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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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举措 |
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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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 |
88522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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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
jmtyjrswj@qd.shandong.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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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文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