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手机版

请输入检索词

关于印发《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30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国统办函〔2021〕5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

《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已经2021年12月14日国家统计局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职责分工组织本地区县级统计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请输入文字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提交
提交
评论列表(0条)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