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2025年即墨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玉米季实施已经结束,根据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计财字〔2025〕28号)和《2025年即墨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即农字〔2025〕48号)通知要求,2026年接续实施小麦季项目,现将小麦季项目实施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2025年即墨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玉米季共实施面积22668亩,使用资金453.36万元,剩余113.64万元,按照上级方案要求,优先支持同一主体玉米、小麦两季连续实施,承担玉米季项目后,接续承担小麦季项目的,小麦季按照不高于100元/亩标准奖补、10万元封顶。小麦季项目全区面积共为11364亩,计划已经实施玉米季项目的主体继续实施小麦季项目,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玉米季项目各镇街完成面积,按照相应比例分配小麦季实施面积。
二、工作要求
(一)组织申报。各镇街要结合生产实际、面积指标任务安排等情况,发动玉米季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申报材料要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技术、单产目标等基本信息。镇街组织申报期间由于主体自身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结合玉米季实施情况,对于实施效果好的主体可以在小麦季各镇街分配比例下适当增加实施面积比例,对于地块过于分散、玉米季实施效果不好的主体应减少面积比例或不予接续实施。
(二)公示备案。实施项目制管理,采取主体自主申报、择优竞争的方式抓好组织实施,项目镇街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小麦季项目主体申报审核工作,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拟承担项目的规模主体名单及面积综合运用互联网、政务公开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各镇街公示结束后,于3月9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镇街提报的主体,在即墨政务网上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信息公开公示时要注重对主体的隐私保护,不得泄露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等关键信息。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过程记录。区农业农村局、项目镇街要与种植主体签订小麦季项目承担三方协议书,协议内容要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技术、单产目标、工作程序以及各方责任等信息。区农业农村局和项目镇街做好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培训与指导服务,并指导种植主体做好生产记录。种植主体要结合项目实施类型,按要求配备滴灌技术装备,落实关键技术措施,做好生产管理记录,留存田间管网布局、水肥滴灌作业等关键环节照片、视频等证明材料。无过程记录、伪造过程记录的主体,不予奖补。
(四)其他要求
督导检查、测产核实、资金拨付等其他工作要求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和玉米季项目实施步骤抓好落实。同时,各镇街要切实扛起属地责任,充分做好项目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避免农民群众对政策产生误解,杜绝将矛盾问题上交,确保项目顺利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