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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成立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30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提高行政调解质量,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决定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实施行政调解法律法规,指导行政调解工作开展;审议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调解案件;研究行政调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报告;定期听取各业务部门行政调解工作汇报;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调解组织的沟通联系,完善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相衔接的协调联动、信息沟通和效力衔接机制。

二、组成人员

任:徐永杰    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梅亦兵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大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胜    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王晓静    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孙建凯    党组成员、副处级干部

        隋学德    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郑瑞波    副处级干部

员:程显峰    法规科负责人

        王    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科负责人

        赵尧先    农业技术推广科负责人

        宋树贤    土壤肥料与环境能源科负责人

        徐瑞芹    植物保护科负责人

        李中满    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科负责人

        王翠云    山东一诺律师事务所律师

        隋     山东一诺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习伟    山东一诺律师事务所律师

行政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实施,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对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定期向区司法局报送行政调解工作情况。

三、工作要求

行政调解应坚持自愿平等、程序规范、依法合理、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基本原则。行政调解实行“首问责任制”,具体行政调解事项按业务归口等原则由相关业务科室承担,相关程序严格参照实施,建立便民高效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四、咨询地址

工作机构: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

办公地址:青岛市即墨区蓝鳌路748号

联系方式:0532-88519717


附件: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行政调解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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