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农业农村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全区农业农村系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公布区级农业农村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无扰检查清单、任务清单,有关事宜如下。
一、依法履行职权
具有涉企行政检查权的单位必须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实施行政检查;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必须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检查。
二、做好清单公示
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公布工作已被纳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相关责任单位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根据区级事项清单,严格落实区级农业农村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三、实行动态调整
因机构改革、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等情况导致涉企行政检查主体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调整对外公示内容。
附件:
1.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2.2025年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涉企“无扰检查”事项清单
3.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