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即墨市康乐慈善助老服务中心等12家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报送2022—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且情节严重,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并参照《山东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版)序号4和序号28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即墨市康乐慈善助老服务中心等12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即墨市康乐慈善助老服务中心等12家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我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莱西市人民法院、平度市人民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2-8852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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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民政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