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已开展,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6〕160号)、《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参评条件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即墨区内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即墨区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二)直通车条件
符合上述第1至第4项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企业参评要求
按照自愿原则参评,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评价流程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依托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进行。
(一)注册填报
用户访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选择“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点击“立即前往”登录办理。
(二)自主评价
注册成功的企业登录评价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企业填报信息、证明文件齐全且自评结果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可提交《信息表》并生成PDF文件打印,上传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单页,并根据评价系统要求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其他附件材料。
(三)审核、公示、公告及抽查工作
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材料审核、名单公示、公告及抽查等相关工作,企业可系统查询流程进度。
(四)实地核查
本年度参评企业如存在以下情形,将在公示前开展实地核查:
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2.知识产权数量为0的企业;
3.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低于10万元的企业;
4.近三年曾有过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5.首次参评的企业。
三、其他事项
(一)时间安排
评价系统于6月1日-8月31日开放,期间企业可填报信息,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尽早参评。
(二)政务服务平台使用操作等相关技术问题咨询处理
账号问题:详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首页——滚动窗口——操作手册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支持:010-88656315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系统支持:010-87901013、87901032、87901073
联系电话:即墨区科技局工业科技科 88519934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6〕160号)
青岛市即墨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