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区交通运输局
交通运输局机构信息
发布日期:2023-02-13

部门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即墨区交通运输局

办公电话

0532-88513270

投诉电话

0532-12345

邮政编码

266200

传真号码

0532-88514555

主要负责人

胡振伟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全年)

办公地址

青岛市即墨区宁东路166号

网址

http://www.jimo.gov.cn/zwgk/bmxxgk/jtys/gkzn/

电子邮箱

jmqjtysj@qd.shandong.cn

职能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新旧动能转换。

(二)负责推进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专项交通规划,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

(三)负责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标准。协调全区铁路公路水路综合运输,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负责交通运输路政、运政、港政及相关行业的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做好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监督管理。

(四)负责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研究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行业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五)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区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六)负责公路的行政管理。负责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等路产的建设、管理、养护和登记工作。负责实施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七)负责港口的行政管理。承担港口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港航区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行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对港区内港口岸线使用、港口工程建设、港口经营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码头及港区职责范围内的危险品及港口货物运输源头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交通运输领域科技创新工作。贯彻实施国家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指导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教育培训工作。培育、引导、扶持相关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

(九)指导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承担交通运输领域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担交通运输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十)按规定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工作。

(十二)代管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十三)指导交通运输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好”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切实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理念,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快综合交通运输现代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优质便民服务,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涉及职责分工的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行政执法联动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1.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区水利局负责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 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负责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进行监管,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许可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区自然资源局负责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利用,根据采砂许可和相关规定发放《采矿许可证》。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河道采砂影响公路、地方铁路桥梁安全等进行监管。

2.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负责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校车使用许可相关工作。公安部门负责依法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并提出意见;依法做好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审验和校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依法发放校车标牌;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集中接送学生上下学、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转让、挪用校车标牌以及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等行为;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查处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等扰乱校车运行秩序的违法行为,保障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协助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依法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并提出意见;发展城乡统筹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改善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技术条件,在所管理养护的道路上,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标识、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依法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3.关于港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港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区域分工:码头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港区内仅与危险化学品码头相连的储罐部分、在港区陆上专门为港口企业的装卸设备和非营运车辆服务的加油站,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安全监管;在港区内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及相连储罐、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含专门从事仓储经营)企业的储罐等仓储设施、在港区陆上为社会车辆服务的加油站,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监管。港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具体工作分工: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码头装卸作业,在港区内用于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仓储设施,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行政审批部门负责有关许可事项的办理。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含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从事危险化学品销售经营的)企业,由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实施安全生产许可。

4.关于危险化学品监管。区应急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核发权限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区行政审批局依据有关部门(单位)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对用于装卸、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5.关于成品油监管。发展改革、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海关、税务等部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能,严格成品油批发、零售资质审核,依法查处不法企业非法调和油品、销售伪劣油品、走私油品、相关证照不齐、产品标示不全、向汽车或者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等行为,加强成品油税收管理,依法查处偷逃成品油消费税以及违规退税行为,严厉打击成品油领域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油品供应保障工作。区商务局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按照规定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流通秩序。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强成品油生产经营环评条件审查,加强对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检查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资格,规范成品油运输过程管理。区应急局负责成品油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成品油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负责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无照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相关部门依法提请的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6.区行政审批局和审批服务事项划出部门应当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按照《中共青岛市即墨区委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组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执行。区行政审批局对划转的行政许可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依法履行职责,并对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牵头建立完善协调与其他审批部门、监管部门、执法机构的关系,研究解决现场踏勘、审图验收等环节的衔接措施。审批服务事项划出部门要全方位做好监管工作,突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对区行政审批局实施的审批行为和行政相对人行使行政许可权利进行监督,依法确定和调整行政审批实施所需的审批条件、技术标准等审批规范,明确行政相对人行使行政许可权利的要求、规则和限制性规定等,及时调整和完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各部门要加强衔接配合,决不允许推卸责任、决不允许出现监管空白。

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

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2-88513270

投诉电话

0532-12345

邮政编码

266200

传真号码

0532-88514555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13:30-17:00(全年)

办公地址

青岛市即墨区宁东路166号

电子邮箱

jmqjtysj@qd.shandong.cn

职能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督查督办、机要保密、值班管理、信访舆情、财务监督、档案管理、综合考核等工作,承担综合调研、综合性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对外联络、信息化建设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行政应诉相关工作。协调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法律咨询、指导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

人事科

办公电话

0532-88514570

投诉电话

0532-12345

邮政编码

266200

传真号码

0532-88514555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13:30-17:00(全年)

办公地址

青岛市即墨区宁东路166号

电子邮箱

jmqjtysj@qd.shandong.cn

职能

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社会保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交通运输领域招才引智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

规划基建科

办公电话

0532-88533568

投诉电话

0532-12345

邮政编码

266200

传真号码

0532-88514555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全年)

办公地址

青岛市即墨区宁东路166号

电子邮箱

jmqjtysj@qd.shandong.cn

职能

研究拟订交通运输领域运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深化公路、水路养护体制改革,有序加快开放公路、水路运输市场化竞争。拟订综合交通以及专项交通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市场,参与有关重点工程的设计、建设。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拟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和工程建设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区国道、省道、高速公路、轨道、机场建设项目的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申报公路建设有关补助资金。负责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等路产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公路总体规划的编制及项目立项、交(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国、省、县道移交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领域招商引资相关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统计,发布有关信息。

机构名称

运输管理科

办公电话

0532-88521728

投诉电话

0532-12345

邮政编码

266200

传真号码

0532-88514555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13:30-17:00(全年)

办公地址

青岛市即墨区宁东路166号

电子邮箱

jmqjtysj@qd.shandong.cn

职能

负责路政、运政、港政等行政管理,承担道路运输市场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港口规划建设、港口经营市场秩序和航运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综合运输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负责水路运输和海上旅游行业管理。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港口经营、作业相关许可的受理及审批。负责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工作。负责交通战备工作。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

机构名称

区运输业发展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

0532-88512028

投诉电话

0532-12345

邮政编码

266200

传真号码

0532-88514555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13:30-17:00

办公地址

青岛市即墨区宁东路166号(全年)

电子邮箱

jmqjtysj@qd.shandong.cn

职能

(1)贯彻执行道路客运、道路货运、公交、轨道交通、出租汽车(含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港航等(以下统称交通运输行业及相关业务)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运营规范。承担行业发展研究,以及有关规划编制和实施的事务性工作。(2)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及相关业务管理的事务性工作。(3)参与道路运输、轨道交通、港航有关重点物资运输、指令性客货运输和道路运输战备相关工作。(4)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及相关业务服务质量、节能环保、信用管理事务性工作,以及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技术性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及相关业务数据统计工作。(5)承担海上旅游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引进、开发和协调航运要素资源工作。(6)参与物流业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的拟订实施工作,分析物流业发展趋势和运行状况,提出研究和解决重大问题的建议并协调落实。负责物流枢纽建设、物流项目招商、物流企业培育、品牌主体建设等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物流行业统计分析工作。

机构名称

青岛市即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办公电话

0532-88525076

投诉电话

0532-12345

邮政编码

266200

传真号码

0532-88514555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13:30-17:00(全年)

办公地址

青岛市即墨区蓝鳌路722号水利局对面

电子邮箱

jmqjtysj@qd.shandong.cn

职能

主要负责全区客运、货运经营的执法检查,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区公路路政执法工作,查处危害路产路权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区机动车维修市场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执法检查工作,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港航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口岸、港口、水路运输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责铁路道口的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维护网络预约出租车营运秩序,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处理乘客投诉;负责交通运输领域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