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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体育局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少先队表彰
发布日期:2019-05-10

5月9日,局长、党组书记李德军在教体局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党组副书记、体育中心主任吴科业,党组成员、正处级干部侯进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志刚、王正龙,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刘存玉,党组成员、二职中专副校长江崇升,党组成员、教育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兰心田,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朱秀珍,二级调研员滕照,副处级干部毛恩玲,正科级干部孙彩云参加会议。办公室主任林显亮、信息科科长张林庆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团委陈秀娣汇报情况。会议同意,今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少先队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项目中,在以前优秀的基础上,增设十佳少先队员和十佳少先队辅导员评选。

会议强调要严格按程序进行评选,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附:

十佳少先队辅导员评选条件
    1.连续从事少先队工作满3年以上的中小学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或中心校总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4年以上的志愿辅导员;原则上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优秀共青团员。满足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所需各项条件。
    2.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以实际行动推进少先队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3.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以身作则,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少先队员的好导师、好榜样。有仁爱之心,竭诚服务队员身心健康成长,是少先队喜爱的知心朋友和引路人。
    4.有扎实的专业素质。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少先队工作能力,坚持少先队组织和工作的思想性、先进性、自主性、实践性,在开展少先队思想引导和校内外少先队活动方面,有比较突出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工作实绩突出。
    5.所(辖)在学校少先队大队组织健全,落实《少先队改革方案》措施得力,效果显著,坚持组织召开每年一次的少代会,成立学校少工委,扎实落实少先队辅导员各项待遇。
    6.近3年内曾获得过青岛市、山东省及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十佳少先队员评选条件
    1.在从小学习做人方面表现突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记住要求、心有榜样、从小做起、接受帮助”的要求,积极学习、一点一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热爱生活,懂得感恩,明礼诚信,与人为善,乐于助人,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规则意识。
    2.在从小学习立志方面表现突出。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立志向、有梦想,在热爱党、热爱祖国、热啊人民中有具体表现,知道我国的基本政治常识,民族自尊心强,懂得和追求中国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少先队员光荣感、组织归属感和小主人意识强,争做新时代好队员。
    3.在从小学习创造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小手拉大手”系列活动、红领巾“创未来”创新创意创造活动、“动感中队”等活动,争当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小标兵,有较强的自信自强、创新创造精神和突出的实践能力。
    4.近3年内获得过校级或区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或奖励,或事迹突出,影响广泛,在少年儿童群体中有较强的引导示范作用。
    5.近3年内获得过青岛市、山东省或全国优秀少先队员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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