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现对青岛扬帆船舶制造有限公司2号码头及防波堤工程续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5日)。
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青岛市即墨区海洋发展局书面提出。
联系地址:青岛市即墨经济开发区长广路943号L楼
联系电话:0532-58551535
邮 编:266200
附件:青岛扬帆船舶制造有限公司2号码头及防波堤工程续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青岛市即墨区海洋发展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