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企业是当时2005年政府招商引资来的,是制造业实体企业。近期,我们关注到一个解决土地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文件,想咨询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和具体流程。我企业已经办理了土地证,但是后来因为规划调整了,没有办法办理规划许可证,导致房产证办不下来,企业缺少抵押物、融资困难。希望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解答。
答:您好,关于您提及的文件是我区6月出台的《关于加快解决工业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即政办发〔2021〕35号)。这个实施意见适用于2018年11月14日前,在我区正常经营、正常纳税,符合产业、环保及安全生产等要求的工业企业,因政府原因导致的项目用地、建设手续不全,造成的土地房屋产权遗留问题。
针对企业规划方面的问题,文件有明确的办理路径。工业企业用地手续齐全,因后期规划调整导致规划手续不全、且不影响重大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企业属地镇街、功能区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符合项目建设时规划的证明及同意办理的意见,区自然资源局核实后按上述程序出具符合建设时规划要求的意见。另外,在工程竣工、不动产登记、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该实施意见也实现了突破。
你企业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参照文件来补办土地房屋产权手续。向所在镇街、功能区提出申请,镇街、功能区出具初审意见汇总至专班办公室;专班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确定符合条件企业名单,各职能部门依据本意见对名单内企业按程序办理土地、房屋相关手续。
业务咨询部门:即墨区解决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专班办公室 0532-6609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