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功能区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请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线申报。
1.青岛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开设青岛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窗口,申报企业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线上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系统将于9月15日起开放,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7日17:00,逾期线上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
2.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开设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窗口,申报企业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在线填报《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系统将于9月18日起开放,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17:00,逾期线上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
申报注意事项:
1.两个项目的参评条件和申报标准均按照青岛申报通知要求上报材料。
2.有效期内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3.申报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并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的,可同时申报2023年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4.2023年5月前,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未及时登录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需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5.2021年、2022年认定的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可提前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其他有效期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申报。
6.未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并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均可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
此次申报无需提供纸质版材料,后期我们会对申报企业进行网上材料初审和实地走访。
联系电话:89067133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20230914.doc
附件2:未登录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的名单.xlsx
附件3:2021年认定的青岛市专精特新企业名单(即墨区).xlsx
附件5:关于印发青岛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实施细则的通知(青民发规〔2022〕5号).pdf
附件6:有效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未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名单).xlsx
即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