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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8

各镇街、功能区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请认真组织符合推荐条件的企业:

一、申报推荐条件

(一)有效期内的市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已申报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

(二)申请企业需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三)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企业申报

1.线上填报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统一申报按照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自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间上传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填写《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并在培育平台“企业申报信息”页面填写线上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复核的企业填写《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并在培育平台“认证到期管理--去复核”页面填写复核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线下报送申报企业需将申请书附件1或附件2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佐证材料附件5推荐汇总表(附件3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版,315日前发送即墨工信局中小办政务邮箱:cr88@qd.Shandong.cn,待材料初审后胶装成册一式两份,4月13日前报送至即墨区工信局中小办D513室。

附件: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的通知(1).zip

联系电话:66091620

青岛市即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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