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信用办针对去年仍有个别村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问题,专门出台了《村(居)严重失信问题治理长效工作方案》,将治理重心前移至根源,通过固本正源、预警联动、考核追责等措施,切实杜绝政府机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问题发生。
一是固本正源把关口。组织各镇街指导辖内村(居)对现有经济合同、债务等进行梳理汇总,分析研判失信风险,并积极防范化解;同时加强对村(居)合同、投资、举债等工作的监督、监管、指导,防止因不规范合同、过度投资、违规举债等问题引发失信风险。
二是预警联动守防线。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风险的涉村(居)案件,相关单位和所属镇街联动,指导、督促有关村(居)限期解决,化解风险。
三是考核追责促落实。区信用办将该项工作与对镇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挂钩。对因新官不理旧账、不担当不作为等原因导致相关问题发生的,区信用办会同相关单位依法依规进行约谈、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