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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贯彻宣传《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获青岛市表彰
发布日期:2021-03-02

“《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这个小折页是我们摘录的部分内容,供您学习……”。春节期间即墨古城客流量剧增,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抓住这一时机,安排工作人员到此宣传《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向商户、游客发放印制的《条例》原本及摘录折页2600多份,接受咨询上百人次。

《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施行以来,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高度重视贯彻、宣传、落实工作,除印制《条例》原本外,还精心摘录企业、群众关心的有关条目印制折页,放到区政务服务大厅供市民自取学习。

另外,该局还积极组织全区广大干部职工、市民群众参与了省、青岛举办的《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知识有奖问答,通过一系列措施推动落实,该区形成了“学条例、守信用”的良好氛围,并获评青岛市“学习信用条例增强信用法制知识有奖答题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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