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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以下简称 《条例》 ) 规定,现公布青岛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 2023年 1 月 1 日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即墨政务网(http://www.jim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岛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即墨区创智新区宁东路166号;邮编:266200;电话:0532-88551200;电子邮箱:jmfgjbgs@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以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水平为重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主动公开全面深化。2023年,我局聚焦经济运行、重大规划、收费与价格等发展改革中心工作、重点信息以及民生关注,在即墨政务网主动发布工作动态182篇(条),发布政策解读2条,为政策落地执行起到了良好助力;按照为民、务实、高效的要求,认真回应市民关切的问题,办理政务服务热线198余件次。

(二)依申请公开更加规范。建立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确保答复合法有据、流程规范合理、形式严肃严谨。2023年我局共收到36件信息公开申请,其中网上申请23件,邮寄信函申请12件,当面申请1件,其中,6件按申请人要求提供所需信息,1件予以部分公开,28件依法不属于本部门公开或者信息不存在,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细化。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切实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政务公开 “第一责任人” 的规定,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门人员为信息公开信息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形成了广泛参与、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不断加大公文和信息审查力度。

(四)平台建设逐步完善。我局安排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透明性,定期及时通过即墨政务网推送重点项目、新旧动能转换、经济运行、服务业发展、价格收费管理等领域政务公开信息。不断丰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除涉及国家机密、行政相对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务,全部向社会公开,完全透明化,并按照所公开事项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事前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不断强化。制定下发《2023年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应公开事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落实方法和牵头科室,并就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行政权力运行、价格监测、财政资金、政策解读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重点落实,本年度未发生问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

2

0

0

0

0

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1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7

1

0

0

0

0

2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4

2

0

0

0

0

3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存在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准确的现象;二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管理,按照主动公开的时限、范围、格式等相关要求做好业务培训,同时,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审查,确保内容准确、用词规范。二是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考核的范畴,完善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更新维护和考核评估等工作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区发展改革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处理费收取的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并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逐项分解,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民生改善等重点工作,向社会公开各项政策内容。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主办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4件,均在规定时间前办理完毕并向代表面复,面复满意率达100%。所有建议提案均通过督办系统反馈上报。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拓宽渠道,丰富政务公开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创新宣传形式,最大限度地借助各类载体推行政务公开。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LED电子屏等方式,加强政策法规、信用公示等方面公示和解读。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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