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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问答)》
来源 : 青岛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4-20

一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本政策适用于青岛市辖区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问:2026年度继续教育有哪些新的变化或重点内容?

答:2026年度继续教育将更加注重实务操作与政策更新的结合,重点内容包括:  

1. 最新会计准则和税收政策解读;  

2. 会计信息化与数字化转型;  

3. 财务管理与风险控制;  

4. 企业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  

5. 财政改革与预算管理新要求。

三问: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会受到什么影响?

答: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资格考试、职称评审、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及评优的必要条件。

四问:财政部门如何保障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

答:青岛市财政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保障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  

1. 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通知和学习指南;  

2. 规范培训机构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3. 建立学分审核机制,防止虚假学分和违规操作;  

4. 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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