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所称 “人才贷” 是专门用于高层次人才或其长期所在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活动的无抵押、无担保信贷产品。享受本办法扶持政策的单位或个人,自扶持年度起在即墨区正常经营纳税不低于五年,如五年内迁移、注销或转移核心业务的,我区有权收回相关扶持资金。
“人才贷” 贷款贴息对象为即墨区青岛市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或其长期所在的即墨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在即墨区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企业(人才需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工作满一年以上)。
请输入检索词
本办法所称 “人才贷” 是专门用于高层次人才或其长期所在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活动的无抵押、无担保信贷产品。享受本办法扶持政策的单位或个人,自扶持年度起在即墨区正常经营纳税不低于五年,如五年内迁移、注销或转移核心业务的,我区有权收回相关扶持资金。
“人才贷” 贷款贴息对象为即墨区青岛市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或其长期所在的即墨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在即墨区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企业(人才需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工作满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