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预决算公开透明度,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全力打造“阳光财政”。近年来,除涉密部门外,全区预决算公开率达100%。
预决算公开主要呈现五大亮点:一是严格公开时间。除涉密单位外,所有部门必须在财政部门批复预决算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二是规范公开格式。统一制定预决算公开参考格式,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列示,力求全面反映部门支出预决算,便于公众看得明、看得懂。三是统一发布渠道。设置区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及时完整地公开本级和部门(单位)预决算,并要求各部门(单位)的预决算信息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公众监督查询。四是翔实公开内容。预算部门(单位)要对本部门(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进行说明,确保公开内容得到全面、真实反映。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提升信息可读性,便于公众监督。五是明确公开责任。各预算部门(单位)作为预决算信息公开主体,要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并对公开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