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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部分闲置用房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04

一、房屋基本情况

招租房屋位于盛兴路92号,建筑面积156.4平方米,按现状整体进行招租。

二、招租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价格为招租底价,进行公开招租,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招租方案

(一)招租方式

通过公开招租的方式确定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二)业态要求

不得用于餐饮、汽车美容、美容美发、食品加工销售、各类加工厂及其他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污染或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

(三)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三年,具体时限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条款约定。

(四)租金缴纳方式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具体条款约定执行。

四、招租流程

(一)通过公开竞租的方式,在9月8日之前报名,报名联系电话:88551327/18253719386,联系人:王一;

(二)经公开报名,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竞租方时,以密封报价的方式进行竞租,报价最高者为竞得方,即取得承租资格,竞得价为租赁合同期限内的租金单价;若第一次密封报价最高且价格相等的竞租方大于等于二名时,则相应竞租方现场进行第二次密封报价,报价最高者为竞得方;以此类推,直到最终选出竞租方为止;

(三)经公开报名,如只产生一个竞租方时,在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前提下,直接确认报价者为竞得方,即取得承租资格,竞得价为租赁合同期限内的租金单价;

(四)招租公告时限为5日,此期间也为报名时间;

(五)竞得方取得承租资格后,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五、承租方资格条件

即墨区内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报名时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个体工商户。

六、竞得人义务

(一)竞得人在承租标的物后必须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利用标的物,不得改变标的物的建筑主体结构。

(二)竞得人对承租标的物的租赁用途限按本公告确定范围及《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若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

(三)竞得方在承租标的物后不得擅自将标的物整体或部分转租给其他第三方。

(四)竞得方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

(五)竞得方须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按时向出租方缴纳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

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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