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监管机关
即墨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四、监管措施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通过年审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项检查、第三方辅助检查等现场检查方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的公司;
2.通过审核数据报表、业务台账、财务资料等非现场监管方式监管,定期摸排各公司经营情况,及时发现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引导各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3.进一步完善监管指标体系,建立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强化市场约束,提高监管透明度;
4.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对提交虚假信息的公司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五、监管程序
1、制定业务检查方案;
2、选定检查对象;
3、下达检查通知;
4、开展行政检查;
5、告知检查结果并依法依规对发现问题进行处理;
6、行政检查材料归档。
六、监管处理
《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七条至第五十六条。
《典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非法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经营典当业务的,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处罚。
七、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人:孙恩显 ;联系电话:885736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