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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燃气供应许可证核发的监督管理措施
发布日期:2022-12-06

一、事项名称

燃气供应许可证核发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监管措施

审查燃气经营许可审批事项上报的材料,监管办理事项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存档资料抽查、现场验收等。核查是否按《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五、监管程序

(一)进行常规监督检查,分为日常巡查和不定期专项抽查。1.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告知监督检查内容和有关要求。2.对投诉等进行核实查处,责令整改。3.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复核校对或对审批时提出的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4.发现违法行为后依法处理。5.实施审批后跟踪检查。6.制定监管计划,明确监管内容,及时总结检查情况。

六、监管处理

1.对燃气经营企业的违法行为、重大隐患、生产安全事故及时核实、处理。

2.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问题,及时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3.完善投诉举报机制。

4.当事人对具体行政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七、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人:江浩;联系电话:86655908

青岛市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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