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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火灾、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即墨区政府规定,即墨区全域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请全体居民认真知悉、自觉遵守、相互转告。
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7年8月25日,即墨区全域禁止制作、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不分区域、不分场景。节日庆典、婚嫁开业、民俗习俗等任何情况,均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个人及商户一律不得违规操作。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选择文明、环保的方式过节和举办庆典。如发现违规燃放、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可及时劝阻,或向公安、应急管理部门举报。
安全文明过节,共建平安家园!让我们共同遵守禁放规定,守护整洁、安全、宜居的社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