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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发布日期: 2026-06-11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家庭申请人应至少1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申请人应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5.4平方米。

引进人才及公交、环卫、快递、家政等从事城市一线基础公共服务人员不受上述户籍限制。

申请人可登录“青岛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服务系统”进行线上注册和登记(网址:https://zhufang.qingdao.gov.cn/b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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