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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生活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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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会字第066号 年度 2025 类别 民生和社会保障
代表姓名
工作单位
承办单位 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议代表
文号 会字第066号
年度 2025
类别 民生和社会保障
代表姓名
工作单位
承办单位 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议代表
建议内容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习近平主席强调,要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19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施行;2021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2024年3月1日,《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正式施行。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未来。我国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之高、法治建设之快、政策措施之严、改革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必须以极端负责的态度,采取过硬措施,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决筑牢食品安全每一道防线。 

建议: 一、强化全程监管,严防食品安全风险 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的监管力度,提升食品安全抽检尤其是重点食品、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频率和范围,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对于抽检不合格的食品,迅速采取下架、召回、销毁等措施,阻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二、增强执法办案力度,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进一步贯彻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青少年儿童、制假售假、有毒有害等重大恶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力的震慑效应。对于典型案件,公开查处结果,以案说法,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对于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通过媒体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形成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强大舆论压力。引导食品行业自律,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三、汇聚社会各方力量,巩固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深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和遵守度。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完善举报投诉机制,对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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