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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视并加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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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会字第169号 年度 2024 类别 农业农村
代表姓名 王文强
工作单位 金口镇金阳光村池戈庄网格
承办单位 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议代表
文号 会字第169号
年度 2024
类别 农业农村
代表姓名 王文强
工作单位 金口镇金阳光村池戈庄网格
承办单位 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议代表
建议内容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宜居宜业,提升我市农村现代化水平,对推进农村房屋安全管理提出建议如下: 

一、探索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有关内容纳入相关规定。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推进建立健全农村房屋的审批、监管等机制,明确规定房屋安全责任人及其具体责任,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救助措施与责任划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二、探索建立一套符合我市实情的监管机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审批程序。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加大财政投入和保障水平,建立一套农村危房发现、鉴定、解危机制。加强街镇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手段,加大对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各方面的监管和查处力度。 

三、提高农民对住房质量安全意识。加大对农村房屋质量安全宣传,村镇服务站相关专业人员、网格员、志愿者定期走访农民,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促使建房者自身重视住宅建设质量安全,倡导村民在进行自建用房的拆、改、建时,使用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避免“偷工减料”,对发现的危房能及时报告、及时处置,确保农民人身及财产安全。 

四、提升农村危房治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对当前已排查初步判定为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采取鉴定;对已鉴定为危房的,立即采取加固、拆除、腾空等措施迅速解危。加强对农村危险房屋的解危及房屋突发险情的应对,各级要编制房屋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提升突发险情后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抢险能力。 

五、加大农村危房解危救助力度。对农村部分当事人经济确实困难,无力承担鉴定、治理危房所需费用的,要加强救助力度,对农村五保、低保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相关费用进行减免,避免因危房险情不及时消除、出现危房倒塌伤人的恶性后果。

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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