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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即墨区灵山街道旺疃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索引号 37021504500202653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即墨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2-04
发文字号 即政字〔2026〕3号 发布日期 2026-02-04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政字〔2026〕3号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即墨区人民政府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索引号 37021504500202653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即墨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2-04
发文字号 即政字〔2026〕3号
发布日期 2026-02-04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政字〔2026〕3号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即墨区人民政府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关于《即墨区灵山街道旺疃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即政字〔2026〕3号


灵山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提报的关于报请批复《即墨区灵山街道旺疃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即墨区灵山街道旺疃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二、要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三、要统筹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注重社区生活圈打造,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结合乡村示范片区建设,统筹生态修复与土地综合整治,优化各类用地布局,实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四、村庄规划批准后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五、你单位要做好规划的批后发布与实施管理,加强村庄规划的宣传,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庄的规划建设,充分发挥村庄规划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特此批复。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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