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即墨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即政办字〔2021〕2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即墨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即政发〔2020〕14号)要求,2021年4月27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了《关于公布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对5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由于疫情影响总体进度、上级计划规划和政策文件等依据未制定出台等原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报的《即墨区纺织服装产业发展规划》、区自然资源局提报的《即墨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0-2035年)》年内不能按时制定发布,需从目录中移除。同时,区司法局承办的《青岛市即墨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 (2021-2025 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办的《关于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扩大投资的意见》符合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规定,纳入目录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现将动态调整后的即墨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列入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文件制发并向社会公布。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