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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农业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37021501400202101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04-14
发文字号 即农字〔2021〕21号 发布日期 2021-04-14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农字〔2021〕21号
生效日期 2021-04-14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区农业农村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索引号 37021501400202101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04-14
发文字号 即农字〔2021〕21号
发布日期 2021-04-14
有效性
公文字号 即农字〔2021〕21号
生效日期 2021-04-14
废止日期
制发机关 区农业农村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即墨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农业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加快我区农业品牌发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农业科技化、标准化、规模化种植水平,推动特色优势农产品产量增加和品质提升。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和“三品一标”认证力度,挖掘品牌文化内涵,讲好品牌故事。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运用各类媒体集中进行品牌宣传,持续提升“采食即墨”区域公用品牌形象,做大做强区域农产品品牌体系。开展农产品助销活动,组织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展销会,举办各类农事节庆活动。

  年内授权“采食即墨”农产品60个以上,创建青岛市以上知名农产品品牌累计达26 个以上,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 10 个,有效期内“三品一标”农产品达 210 个以上,组织企业参展不少于 16 场。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农产品品质和产量提升工程

  1.提高科技化水平。加强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运用。推广高质高效集成技术,大力推广化学改良、物理改良和生物改良等技术,增加土壤养分含量,改善农产品品质。加强与高校院所研发团队的合作,解决我区农业面临的技术难题。促进农业互联网、大数据、AI 技术等前瞻性技术在农业方面的应用。(责任单位:种植业部)

  2.引导标准化生产。加快农业重点项目建设步伐,引导农产品基地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生产,确保基地生产出“优质、安全、特色”的农产品。鼓励经营主体发展绿色精品农业,打造一批果、蔬、茶标准园,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动物疫病净化标准化示范场,实现统一种苗、统一生产技术规范、统一设施标准、统一投入品供应、统一动物疫病防治和病虫害防治。(责任单位:监管执法部、种植业部、畜牧发展中心)

  3.实施规模化种养。加快土地流转,优化产业布局,扩大我区优势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种养规模,打造产业集群。引导农业散户、合作社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生产要素供应、加工、销售、储藏、运输等环节深度合作,形成牢固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或“产业共同体”。按照“品牌+基地”的模式,打造一批上规模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鼓励农业生产基地对初级农产品进行深加工,提高品质,打造品牌,延长产业化链条,创造出更高的附加值。(责任单位:产业部、经管审计部、监管执法部、畜牧发展中心)

  4.严格质量监管。依法规范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登记注册,健全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农产品生产全过程可追溯。严厉打击屠宰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病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继续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继续开展“砺剑护农”等打假打劣系列行动。 (责任单位:监管执法部、种植业部、综合部、畜牧发展中心)

  (二)实施农产品品牌创建工程

  1.讲好品牌故事。立足乡土深入研究地理环境、气候、光照、土壤等自然优势,挖掘农业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技艺、乡风民俗,传承历史文化以及农业创业创新事例,注重产品包装设计,讲好品牌故事。在即墨电视台开辟农业品牌宣传专栏,计划全年播出12期,每期宣传2-3个即墨知名农产品及其品牌故事。(责任单位:产业部)

  2.鼓励品牌认证。根据我区资源特色和产业优势,对全区优质农产品进行梳理,引导经营主体加快商标注册、“三品一标”认证。对当年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农业部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为准)、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产品,分别一次性给予经营主体奖励资金1万元、2万元、4万元、6万元。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评选活动中,当年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域公用品牌的申报主体,分别一次性奖励资金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当年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称号的农产品品牌的申报主体,分别一次性奖励资金10万元、8万元、3万元。(责任单位:监管执法部、产业部)

  3.创建镇街区域公用品牌。鼓励镇街开展镇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引导镇街筛选本辖区最具品牌潜力农产品进行重点宣传推介。对当年新建的以推介本地优质农产品为主、服务乡村旅游且营业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的流通场所,一次性给予建设经营主体补贴资金5万元。(责任单位:产业部)

  4.搭建品牌服务平台。开发“采食即墨”微信公众号商城,对内,使其成为链接政府和品牌经营者的直接对话窗口,对外,使其成为即墨区农业品牌的重要宣传推广平台。组织优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相关专家学者建立“即墨区品牌农业联盟”,发挥“智囊团”作用,为农业品牌创建提供智力支持。(责任单位:产业部)

  (三)实施品牌影响力提升工程 

  1.加强“采食即墨”区域公用品牌体系建设。在全区评选出60个左右符合条件的农产品,授权其经营主体使用“采食即墨”区域公用品牌;制作一部“采食即墨”专题宣传片;定制带有“采食即墨”Logo标志的手提袋和标签用于品牌宣传活动。(责任单位:产业部)

  2.开展品牌宣传推介。在各类新闻媒体上积极发表宣传我区农业品牌的文章,委托青岛电视台在青岛市区商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地方举办8场“采食即墨”及优质农产品专场推介展销会,每场重点宣传20个左右即墨知名农产品,由青岛电视台对参展农产品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在即墨北站等地悬挂“采食即墨”大型灯箱广告宣传牌,对“采食即墨”区域公用品牌包含的农产品品牌商标和Logo标志集中宣传。(责任单位:产业部)

  3.编印品牌宣传材料。编辑印刷即墨优质农产品宣传书,委托第三方将全区农业龙头企业的产品、“采食即墨”授权的产品、区级以上知名农产品、岛城市民最喜爱的农产品等编辑成书;印刷“采食即墨”折页宣传册,放于市民大厅、车站、宾馆等人流密集场所免费取阅。(责任单位:产业部)

  (四)实施农产品助销工程

  1.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拓展线上销售渠道,鼓励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中小农业企业与淘宝、天猫、京东、抖音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合作,充分利用5G下的V5等直播平台进行线上产品销售。加大线下销售力度,支持优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大型连锁商超、星级饭店合作建立直采基地,实施点对点配送,降低运输成本,推动我区农产品进商超、进饭店、进社区、进校园。对区职能部门统一组织参加区级及以上农业类展会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展位费、搭建费由区财政全额负担。对当年销售本地农产品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线上”“线下”流通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补贴。对当年销售本地农产品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资金补贴。(责任单位:产业部)

  2.发挥益农信息社作用。积极发挥全区1028座益农信息社作用,对信息员开展网络销售培训,培育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会网络销售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对各镇街益农信息社线上线下销售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对成功案例及时宣传推广。(责任单位:产业部、项目管理部)

  3.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及节庆活动。组织部分经营主体积极参与2021年中央电视台东西南北贺新春晚会(即墨古城分会场)活动;按照时间节点联合镇街举办田横开海节、湍湾西瓜节、鳌山芋头节、移风店大姜节、鹤山柿子节等各具特色的农民丰收节活动;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等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营销展销宣传活动。遴选全区20家左右优质农产品参加中国农业创富大会;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十二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生态农业暨农产品博览会、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全国大型展会。(责任单位:产业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站负责人为组员的农产品品牌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信息中心)负责日常工作。

  (二)实施人才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培养品牌建设专业人才。建设一支品牌营销队伍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凝聚一批全方位市场开拓人才。

  (三)健全保护机制。提高经营主体品牌保护能力,防范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规范“采食即墨”区域公用品牌使用和管理,营造诚信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即墨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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