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手机版

请输入检索词

城镇户籍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程序流程是什么?
发布日期: 2025-06-16

答:(一)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籍和身份证明;

3.住房情况证明;

4.收入证明;

5.家庭财产状况证明;

6.婚姻状况证明; 

7.家庭成员住房、收入、财产、户籍和婚姻状况承诺和授权查询书;

8.区房地产业中心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初审、公示。各镇、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组织进行资料审査,对申请人的房产、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经评议、公示,报区房地产业中心和区民政局。

(三)审核。区房地产业中心、民政局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后完成对申请人房产、户籍、收入、财产状况的审核工作。其中区房地产业中心负责对申请人的房产、户籍情况进行审核;区民政局负责对申请人收入、财产状况进行审核。

(四)公示、登记。区房地产业中心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成立的予以登记。

请输入文字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提交
提交
评论列表(0条)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