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手机版

请输入检索词

《青岛市即墨区2024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讨论稿)》有关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 2024-03-26

为做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2024年青岛市下达我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71户。为切实做好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有保障,依据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实际,市政和园林环卫服务中心起草本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征11个镇街,3个区直部门,共14个单位的意见,均反馈无意见。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目标任务

青岛市下达我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71户。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村困难群众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

(二)明确了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1.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农村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收入群体。

2.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财政补助为辅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确定我危房改造分类补助标准如下:

修缮加固危房,补助一般不低于1.2万元;修缮加固危房过程中,同步采取抗震加固措施的,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房屋,补助一般不低于2.5万元。

(三)明确了改造方式及要求

1.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属整体危险(D级)的,可修缮加固的宜优先选择修缮加固,其次才是拆除重建。

2.改造标准及要求。严格执行五统一改造标准,即门牌编号设置统一、门窗更换统一、室内地面硬化统一、吊顶统一、内外墙粉刷统一拆除重建或新建方式实施危房改造的,应有基本的结构设计,且能达到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

请输入文字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提交
提交
评论列表(0条)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