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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关于城区道路通行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08-01

青岛市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城区道路通行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申请批复的函》、《城区道路通行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均收悉。经审查,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城区道路通行能力提升工程。

二、项目单位:青岛市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地址:对孟沙河一路(烟青一级路至天井山二路)、天井山二路(流浩河三路至青威路)等道路。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对孟沙河一路(烟青一级路至天井山二路,长961米)、天井山二路(流浩河三路至青威路、长1485米)、黄甲山一路(蓝鳌路至鹤山路,长903米)、鸿雁河三路(石林一路至石林二路,长582米)、隆福一街隆福二街及中间道路(长1180米)、流浩河二路(墨城路至盛兴路,长1193米)、营流西路(太和路至安然路,长750米)等9条道路约12.6万平方米进行补强罩油,两侧道板、绿化进行整治。2、对石林二路(鹤山路至湘江三路,长1843米)、天井山一路(流浩河三路至蓝鳌路,长约1405米)、流浩河三路(惠欣路至营流路,长1717米)、德馨小学东路(文峰路至淮涉河一路,长1088米)、天井山二路(鹤山路至蓝鳌路,长约820米)、店子山三路(鹤山路至流浩河一路,长约470米)、坊子街(鹤山路至横河桥,长280米)、文苑路(淮涉河二路至淮涉河三路,长370米)等8条道路约10.1万平方米人行道板、路灯绿化等附属设施进行改造提

升。3、对青威路与石林二路、墨城路与营王路等8处路口约1.5万平方米轮辙进行整治。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4380万元。所需资金全部为区财政局拨付资金。

六、建设工期:项目建设期6个月。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实施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二)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要求,通过《青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请据此抓紧落实土地、规划等建设条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项目统一编码:2211-370215-04-01-587719

青岛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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