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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1-10-21

一、登记对象

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夫妻双方均为外省户籍在我省长期居住且已办理居住证,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自主安排生育子女的时间,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二、登记机构

省内任一乡镇(街道)卫生健康服务机构办理。

三、登记流程

(一)提交材料。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明。生育后登记的,提供该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二)办理登记。现场打印《生育登记服务承诺书》,当事人填写确认后,现场打印发放《生育登记服务手册》或通过“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获取。证明材料缺失的,待补齐后予以办理。

(三)其他情况。登记对象不能到现场办理生育登记的, 优先通过“爱山东APP”或“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办理,也可委托村(居)委工作人员持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办理。亲属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四、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首接负责等制度,登记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理,不得擅自设定前置和附加条件。主动公开生育登记服务工作规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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