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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
发布日期: 2021-10-16

一、事项名称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三、受理单位

区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四、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

至少一方具有本地户籍,或男女双方均非本地户籍但在青岛居住1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及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五、基本流程

申请人提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及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填体检表,免费查体、化验,取查体结果,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检查情况给予医学建议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承担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机构在工作日,当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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