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手机版

请输入检索词

关于印发《山东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0-31

   关于印发《山东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的通知


各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济南、青岛、临沂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各地市分行,各金融监管分局:

   现将《山东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请输入文字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提交
提交
评论列表(0条)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