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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祁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发布日期: 2022-02-11

案例:朱某、祁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甘肃省公安厅)

2014年4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朱某、祁某某以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名义,采取“亲戚介绍亲戚、朋友,员工介绍亲戚、朋友,朋友介绍朋友”或非法发售纪念币的方式,许诺支付2%至6%不等的利息吸收投资人资金,截止2015年11月,共吸收93名投资人2300余万元,由朱某通过澳大利亚“AETOS”外汇交易平台账户进行外汇买卖操作,从中抽取佣金,牟取利益。2015年10月开始,朱某以不能正常结汇为由,不再给投资人返利并退还本金。至案发日,除去已经支付的利息、折返及退还的部分本金,造成被害人直接经济损失1357万元。

案件警示:先不提澳大利亚“AETOS”外汇交易平台是否合法,就说如果朱某炒汇能稳赚不赔,还要从社会上集资去炒汇吗?还是那句话,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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