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检索词
案例:“墓穴投资”非法集资(《上海金融投资防骗手册》)
1998年,惠某某等五人共同出资,成立了某塔园有限公司,建设墓穴塔园项目。为解决资金问题,公司面向社会虚假宣传,谎称购买该公司用于安放死者骨灰的塔位可以增值,并承诺公司回购。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不定期随意调高塔位价格,给广大群众造成了塔位价格只涨不降的深刻印象。如前期每个塔位是2280元,后来突然就成了2580元,让之前没有购买的群众后悔不已。几年间,塔位价格一路飙升至7000元,甚至更多。该公司还承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更名、退单,变相地约定予以返本付息。后因大量的退单超过后续吸收的资金,公司无力兑现,一座资金高塔轰然崩塌。被害群众多达4300余人,该公司从中非法吸收公众资金9698万元。
案件警示:不法分子为了敛财无所不用其极,非法集资不但许以高回报,还打起亲情牌、孝道牌,以多重诱惑引诱群众上当受骗。在集资方式上,采用了出售并承诺加价回购的方式,迷惑性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