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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6日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1 | 青岛众惠诚工贸有限公司 | 胡信华 | 即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1号 | 青岛众惠诚工贸有限公司作为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 11.2 | 2025/3/5 | 青岛市即墨区消防救援大队 |
2 | 青岛弘熙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刘绍雨 | 即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2号 | 青岛弘熙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2.5 | 2025/3/6 | 青岛市即墨区消防救援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