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检索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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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实施机构 |
部门职责 |
事项名称 |
事项编码 |
事项类型 |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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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即墨区国家保密局 |
1、执行国家和省市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 |
对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处罚 |
3700000276001 |
行政处罚 |
保守国家秘密法(1988年9月通过,2010年4月修订) 第四十五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保密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予以收缴。” 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2014年1月国务院令第646号) 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提请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协助收缴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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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即墨区国家保密局 |
负责实施县级行政区域单位内部设立的印刷厂(所)印刷涉及国家秘密印件未登记的处罚 |
对单位内部设立的印刷厂(所)印刷涉及国家秘密印件未登记的处罚 |
3700000276003 |
行政处罚 |
印刷业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三十九条:“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没有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保密工作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保密工作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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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即墨区国家保密局 |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相关的行政强制 |
先行登记保存 |
3700000376001 |
行政强制 |
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2014年1月国务院令646号) 第三十三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密检查过程中,发现有泄密隐患的,可以查阅有关材料、询问人员、记录情况;对有关设施、设备、文件资料等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必要时进行保密技术检测。有关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保密检查应当予以配合。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意见,对需要整改的,应当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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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即墨区国家保密局 |
负责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机关、单位进行保密监督检查 |
保密监督检查 |
3700000676001 |
行政检查 |
保守国家秘密法(1988年9月通过,2010年4月修订) 第四十二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和泄密案件查处工作,对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第四十四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机关、单位遵守保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有关机关、单位应当配合。” 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2014年1月国务院令646号) 第三十二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机关、单位执行保密法律法规的下列情况进行检查:(一)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二)保密制度建设情况;(三)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四)涉密人员管理情况;(五)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情况;(六)国家秘密载体管理情况;(七)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情况;(八)互联网使用保密管理情况;(九)保密技术防护设施设备配备使用情况;(十)涉密场所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情况;(十一)涉密会议、活动管理情况;(十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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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即墨区国家保密局 |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机关、单位未按规定处分或处理违反保密规定人员的纠正或督促 |
对机关、单位未按规定处分或处理违反保密规定人员的纠正或督促 |
3700000676002 |
行政检查 |
保守国家秘密法(1988年9月通过,2010年4月修订) 第四十七条:“机关、单位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不依法给予处分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议纠正,对拒不纠正的,提请其上一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该机关、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第四十八条:“......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第四十九条:“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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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即墨区国家保密局 |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的监督管理 |
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的监督 |
3700000676003 |
行政检查 |
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2014年1月国务院令646号) 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的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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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即墨区国家保密局 |
负责对县级行政区域内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和案件进行调查或组织、督促调查处理 |
调查或组织、督促有关机关、单位调查处理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和案件 |
3700000676004 |
行政检查 |
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2014年1月国务院令646号) 第三十五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民举报、机关和单位报告、保密检查发现、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和案件,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或者组织、督促有关机关、单位调查处理。调查工作结束后,认为有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事实,需要追究责任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机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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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即墨区国家保密局 |
组织本级开展选拔推荐工作,选拔推荐本级拟表彰对象 |
对在保守国家秘密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
3700000876001 |
行政奖励 |
保守国家秘密法(1988年9月通过,2010年4月修订) 第八条:“国家对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关于同意设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复函(鲁人社字〔2012〕383号) :“同意设立‘山东省保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比表彰项目,评选周期每3年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