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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复2020年支持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6

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 关于批复2020年支持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

有关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管委:

你镇(街)2020年11月份推荐的2020年支持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项目(名单见附件),已经区专家组评审、网上公示,现予批复。

请根据《即墨区2020年支持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和《项目申报书》填报的建设内容和时间节点要求,督促指导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依法依规实施项目,保障工程质量,确保2021年4月20日前全部完工。

项目完工后,请镇政府(街道)统一组织镇级相关部门,于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所辖项目初步验收工作,出具《项目初步验收报告(意见)》,并分别向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报送区级验收申请。

附件:即墨区2020年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入选主体名单及奖补资金使用计划明细表

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