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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青岛市即墨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7-02


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青岛市即墨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功能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青岛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字20211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21年青岛市即墨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相关文件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青岛市即墨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青岛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字〔2021〕1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按照统筹规划、精准施训、务求实效的工作要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养,打造适应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2021年培养高素质农民650人(其中参加青岛市级培训40人),在线评价学员覆盖面、测评满意度均达98%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青岛市级培训。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农业科技广播电视学校)培训经营管理型40人,重点面向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开展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农业经理人等示范性培训。

(二)即墨区级培训。即墨区全年培训610人,重点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员、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基层干部等,开展生产管理服务、技能水平提升和乡村治理能力培训。

1.经营管理型150人。

家庭农场经营者60人。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培养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突出培训生产组织、人员管理、品牌创建、市场营销和风险防控等内容,有效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成为带动和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骨干。

农民合作社理事长以及骨干50人。培养合作社理事长、骨干,以及产业发展带头人,并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中,从事农业生产组织、设备作业、技术支持、产品加工与销售等管理服务的人员。突出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农产品电商等内容,有效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学员须年龄在25-60周岁之间。

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40人。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骨干、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为培育对象(应当具有高中或以上文化程度,18岁-45岁,1977年1月后出生)。

2.专业生产型260人。以家庭生产经营为基本单元,充分依靠农村社会化服务,开展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组织化生产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等。

3.技能服务型200人。在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较为稳定地从事农业劳动作业,并以此为主要收人来源,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现代农业劳动力。主要是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

三、实施内容

(一)遴选培育对象。按照确定的培训计划任务、培训类型,围绕区域特色产业,结合农民意愿,认真做好培训对象的摸底调查和遴选工作,提高对象遴选的精准性和培训的针对性,组织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符合条件的农民报名参加培训。

(二)确定培训机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明确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标,择优确定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三)设置培训内容。围绕粮食安全、畜牧发展、绿色发展、农民增收、农民本领、农民技能等,结合本区域生产发展需要和农民实际需求,科学设置通用课程、专业课程、现场学习、生产实践等教学环节,紧贴产业人才需求实施培训。

(四)优化培训方式。优化组合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实习实训、案例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强化实训实践,组织农民学员在实操演练、观摩交流中提升能力水平,确保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中实训教学不低于总学时的2/3。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等信息化教育手段,开展在线学习、在线服务和在线管理,加强在线课程开发和规范化建设。

(五)落实培训服务。持续关注参训农民的产业发展情况,主动提供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帮助农民对接强农惠农政策、市场信息,指导农民产业联盟、协会等开展活动。推荐农民学员参加各级组织的农民技能大赛、创业创新大赛、展览展示、论坛等活动,展示新时代高素质农民风采。

四、培训步骤和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根据全区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我区产业需求的培训实施方案,报送青岛市农业农村局科教处。

(二)学员招收。发布培训公告,开展培训学员的需求调查、申报审核和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维护,报名学员信息录入等工作。

(三)组织培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

(四)考核验收。重点从培育管理、培育过程、培育效果和培育档案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验收。  

(五)总结提高。对2021年度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步措施、资金使用和典型案例等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科技教育培训科(农广校)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考核验收,统筹推进教育培训;财务科负责监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各培训机构负责学员的招生、网上报名和培训任务完成等工作。

(二)严格资金使用。本项目培训资金共204万元,其中:用于经营管理型培训102.6万元,人均培训标准6840元;用于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101.4万元,人均培训标准约2204元。培训资金主要用于培育对象的教育培训、实践实训、创业指导和孵化、认定管理、跟踪服务、信息化手段等支出,确保培训资金专款专用,杜绝违纪违规问题。

(三)保障培训成效。规范建立培训档案,确保内容设置、课堂讲授、互动交流、实践观摩、考试考核和签到登记等环节完整真实。落实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在线监管、信息统计和发展情况监测,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四)加强工作监管。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工作要求,加强培训全过程监管。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按时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

(五)加强总结宣传。落实育训结合,深度挖掘打造好经验、好模式、好典型,特别要注重发挥高素质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讲好高素质农民成长成才成就故事,全方位呈现工作成效。

附件:关于印发《2021年青岛市即墨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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