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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岛市即墨区委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日期: 2021-12-03

中共青岛市即墨区委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试行)

(2021年12月3日)

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全民共同富裕,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三农”工作要求,坚持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抓手,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增加集体、农民双增收为首要任务,构建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聚力将即墨区创建成为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城乡融合发展引领区和美丽家园展示区。

到 2025 年,城乡融合发展取得实质性突破,农业质量效益明 显提高,建成省级产业强镇2个、区级以上乡村振兴示范片区8 个、市级田园综合体5个,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 化取得重大进展。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4.5 万元/人以上,美丽乡 村达标村、文明村镇、平安乡村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37万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缩小到2.2左右,行政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全部达到20 万元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抓好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1.增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以打造“吨粮田”为 目标,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质量,强化管护措施。集成推 广“四良”“五化”标准化技术,提高作物单产。到2025 年,新 建提升高标准农田17 万亩,提高生猪生产保供能力,强化“菜篮 子”保障供给,支持蔬菜、畜禽、水产等标准化生产基地(场) 建设。

2.突破现代种苗产业发展。着力发展蔬菜、花卉、畜牧、海洋种苗产业,提高青岛国际种都核心区产业集聚度。落实现代种业发展奖补政策,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培育壮大现有规模种业 企业23家。到2025年,力争建设现代种业研发创新平台2个。

3.提升数字化农业建设水平。坚持用数字技术赋能现代农业,提升农业生产智能化、监管精准化、销售网络化、服务便捷化水平。推广北斗导航、机器人等数字技术装备,支持创建2个示范 性数字农业示范园。培育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淘宝镇村。

4.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培育1条百亿级、3条十亿级特色 农业产业链。激励农业龙头企业产值“倍增”计划,鼓励引导社 会资本投资乡村旅游、乡村文创等新业态。到2025 年,农产品加 工业产值和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1。

5.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支持镇街规划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落实好现代农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农业产业强镇等支持 奖励政策。到 2025 年,创建省级农业类园区(基地)1 个,积极 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基地)。

6.推进农业品牌建设行动。完善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体系,充分挖掘培育本土特色农产品,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 号”特色品牌,鼓励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 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持续扩大“采 食即墨”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打造青岛市以上知名农产品品牌累计达26个以上。

7.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统一经营、统一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村集体领办产业、土地、劳务等合作社,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行动,发展农业社会化服 务联合体。到2025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率达到80%。

(二)突出抓好美丽宜居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

8.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 放在农村,完善提升乡村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到2025 年,村内通户道路硬化基本完成。加快农村供水工程提质改造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农村清洁能源取暖。支持镇村田头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按照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计算。行政村5G网络通达率达到99%。

9.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统筹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处 理。按照统一规划要求,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户有序开展农房新建、翻建和改建。持续推进美丽乡村达标村、示范村、精品村、美丽村居、美丽庭院创建。开展节水、节肥、节药和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农膜与农药包装废弃物综合治理的“三节三治”行动。 到2025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70%,畜禽粪污综合利 用率达到 90%以上,农药化肥施用量持续保持负增长。

10.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农村“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大部分的便民服务事项就近能办、移动可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改造薄弱农村幼儿园,普惠性 幼儿园覆盖率超过90%。健全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 关爱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实行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从广覆盖向高质量转变。

(三)突出抓好农民富裕富足,加快推进生活品质化

1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5年过渡期“四个不摘” 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可能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对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及全区内部分村集体经济收入低、基础设施落后的村庄,统筹力量给予重点帮扶。鼓励以镇街为单位统筹实施产业项目。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监管,规范扶贫资产收益使用。

12.发展壮大薄弱村庄集体经济。压实镇街发展责任,从规划、用地、项目、融资等方面予以倾斜,经济薄弱村数量较多的镇街 至少要有1个抱团联合发展项目,对符合规定的,依法安排一定 用地指标支持。严格村集体经济管理,有效盘活集体资产,鼓励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增收,积极化解村庄债务。金融机构对 纳入财政扶持并符合贷款准入条件的村集体经营性、服务类项目,按规定给予信贷支持。

13.倡导新时代乡风文明。完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倡导新式婚礼和生态文明安葬。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培育村村都有好青年。统筹推进乡村公共文化载体建设,提高面向农村群众的文 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加强历史文化名镇(村)、非物质文化遗 产等资源的保护、传承和发展。

14.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深化拓展“莱西会议”经验,提升“一 统领三融合”质量水平。实施“头雁领航”工程,构建村干部权力长效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新村党员议事代表、村级议事决策机制,促进新村规范高效运行。推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分类管理。深化农村区域化党建和城乡联建共建,实施“党建统领、联建兴村”计划。开展第二轮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常态 化开展扫黑除恶,推广“村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模式。

(四)突出抓好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要素配置均衡化

15.统筹优化城乡布局。统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村庄布局 等,做到城乡融合、一体设计、多规合一。加快提升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推动人口、产业、要素集聚。探讨在镇街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推动进城农民市民化,积极探索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带权进城”或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加快城镇规划边界内“村改居”社区向城市社区转型。

16.积极推动土地整治。统筹推进全域规划、设计、整治,开 展农用地、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

17.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 策,全面完成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探索农村宅基地收储办法和整体利用机制。逐步建立闲臵农房数据库,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农村闲臵宅基地和闲臵农房。探索在镇街驻地、新村的中心村内集中新建住房,保障农民合理住宅需求。在有条件的地区,在农民自愿前提下,探索将布局零散的宅基地“平移”至新村中心村,促进相对集中居住。

18.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制定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和股权管理的措施。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和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继承、赠与、有偿退出改革试点,逐步实现农村集体资产全部进场 交易。

19.强化用地保障。新编区、镇(街)国土空间规划应预留不 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探索开展农业 “标准地”改革,对以农业产业为基础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按照一定比例配套建设用地。

20.强化财政金融支农。持续增加公共财政对乡村振兴的投入,强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 业农村比例的政策,到2025 年达到 10%以上,其中用于乡村产业 比例达到 3%以上。探索开展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贷款业 务,鼓励推动免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逐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鼓励各类资本投资乡村振兴领域,合理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农村道路、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

21.强化人才支撑。推动大学生回乡、城市人才下乡、乡贤返乡,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创客等培育力度。强化农村创新创业支持,完善实施人才返乡入乡创新创业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给予一次 性创业补贴和最高6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深化乡镇专 业技术岗位人才直评直聘政策,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制度。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 审和涉农职称“民企直评”,对长期在乡镇学校任教的教师,符合 有关文件规定条件的, 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时可不受所在学校 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深入实施专家人才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开展下乡支教送医、科技服务、支农扶农、人才结对等服务基层乡村 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建立区党政领导同志乡村振兴联系镇村制度,每个区级领导同志至少联系一个村。区、镇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主抓1个乡村 振兴项目。建立乡村振兴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创优突破“三张清单”。本意见各项重点任务由各相关部门对应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促进共同富裕的意见(试行)》(青发„2021‟20号)责任分工并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二)强化协同推进。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 导检查,“五大专班”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协同推进“五大振兴”。区发改、财政、人社、自然资源、金融等部门要积极破 解乡村振兴“人地钱”要素制约和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障碍。 共青团、妇联、总工会等群团组织结合本职工作推进乡村振兴,开 展美丽庭院创建、农村青年人才培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等工作。

(三)强化城乡融合。加大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试点推进力度,对照省市乡村振兴有关工作要求,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强化以城带乡、以工促农,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探索城乡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路径,明确推进措施和时间表。

(四)强化试点示范。充分发挥先试先行、示范引领作用,探索改革创新的实现路径和实现形式,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统筹资金重点支持打造一批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对完成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创建任务的镇街给予平均每个2500万元的财政奖 补。到 2025 年,打造一个具有全国示范效应的乡村振兴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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