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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农〔2026〕25号)、《青岛市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和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7年度财政常态化帮扶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即墨区2027年度财政常态化帮扶项目(以下简称“常态化帮扶项目”)入库指南》。
一、支持范围
(一)项目范围。计划使用2027年各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的项目、使用债权投资回收资金的项目均需纳入常态化帮扶项目库,主要包括:产业发展项目(包含中央和市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乡村建设项目(农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等)、就业项目(重点帮扶群体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巩固“三保障”项目(雨露计划补助)、项目管理费等项目。拟申报第六批省级乡村振兴片区的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一并纳入项目库范围(省级乡村振兴片区入库项目资金数不少于3000万元),片区项目须全部从常态化帮扶项目库择优选取,纳入区级项目库管理,编入实施规划和实施方案。使用债权投资回收资金实施的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常态化帮扶资金用途、负面清单、联农带农、资产管护等各项管理规定。
(二)支持方向。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新质生产力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优势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类项目;支持强链延链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配套于具体产业项目的农业生产设施以及农产品产地加工、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销售等产业配套设施,原帮扶资金项目提质增效等。支持发掘利用当地资源、改造盘活现有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入库项目必须把带动重点帮扶群体增收作为核心目标,明确带动户数、人数、收益方式。乡村建设。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薄弱村,因地制宜补齐农村路水电等设施短板,支持改善村内影响群众基本生活的村内道路、桥梁、排水、垃圾清运、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饮用水、用电、通讯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其他相关领域。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开展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安排公益岗位、“雨露计划”补助,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实施一次性交通补助等。
(三)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严格按照省、市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从到区级帮扶资金中按不超过2%比例统筹安排,仅限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验收、确权到村公益性帮扶项目资产管护维护等与项目管理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四)负面清单。与常态化帮扶无关的支出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不得实施单纯追求收益分红的购买已建成的项目,不得实施使用年限短、更新淘汰快、绩效目标差的购买设备类项目,不得为企业无偿配套建设水、电、路等设施,不得用于原项目维修管护等。
严禁申报属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教育、公共卫生、养老保险、文化)类项目;严禁申报与其他中央、省、市、区级财政资金重复支持的项目;严禁将帮扶资金用于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支出;不得申报明确应当由地方履行支出责任的项目。
二、实施主体
(一)镇(街道)项目。对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项目以镇(街道)作为项目申报建设单位(申报实施主体)。单个乡村建设类项目覆盖1个行政村。
(二)部门项目。对重点帮扶群体(脱贫人口、防贫对象)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雨露计划补助、项目管理费等政策补助类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建设单位。
三、入库程序
(一)申报。镇街根据行政村建设需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入库项目申请书,并征求覆盖村意见,相关村庄须召开村“两委”扩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研究;政策补助类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合理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项目申请书。
(二)审核。镇街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项目申请书的主要内容进行全面审核负责,经镇街政府会议研究审核后须在项目覆盖村公示,同步在镇街政务网公示。镇街将审核后的项目申请书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其中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报送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政策补助类项目由农业农村局自行审核。
(三)审定。区农业农村局对项目的必要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把关(其中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联合组织部门论证)。通过论证的项目(含政策类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或组织部门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项目库并予以公告。
项目申报、评审、批复各环节严格落实公告公示要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常态化帮扶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有进有出,入库项目3年内未启动实施的自动出库,再次入库须按照新项目重新履行全部申报、评审、审定程序。
四、时间安排
(一)发布指南。2026年10月中旬前,区农业农村局在政务网统一发布2027年财政常态化帮扶项目入库指南,明确常态化帮扶资金支持重点、项目支持对象、项目入库程序等要求。
(二)论证审定。10月31日前,区农业农村局将拟入库项目申请书和项目库清单报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审查;11月25日前,完成项目入库区级论证、审定;12月10日前,完成单体帮扶资金投资980万元及以上,以及同一经营主体当年累计帮扶资金投资达到规定规模项目的市级提级综合论证及尽职调查。
(三)公示公告及系统录入。12月20日前,完成区级项目库公示、公告,并将项目库信息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全部入库工作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办结。
五、其他要求
(一)入库项目规模。按照即墨区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规模的1.5-2倍,2027年入库项目资金规模约为6000万元-8000万元。
1.乡村建设:每个镇街乡村建设类项目入库数量不超过2个(拟申报省级乡村振兴片区的镇街除外),每个项目覆盖1个行政村,2个项目总资金规模建议不超过300万元。每个重点镇街乡村建设类项目入库数量不超过2个,每个项目覆盖1个行政村,2个项目总资金规模建议不超过500万元。
2.产业发展:每个镇街产业类项目入库数量不限,单个产业项目资金规模原则上不超过980万元,项目覆盖有重点帮扶群体(脱贫人口、防贫对象)的行政村。镇街统筹实施的产业项目要根据投资规模,按照相对集中原则合理确定项目覆盖行政村数量,避免过于分散,镇街要结合往年产业项目覆盖村庄情况,统筹确定新产业项目资产确权村庄及比例,避免出现收益资金过于集中现象。
(二)项目申请书编制。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管理参考模板》指导项目单位(镇街)编制项目申请书、规范入库程序,增强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分析,明确项目拟实施具体内容,细化项目投资概算。
入库项目必须设置可量化绩效目标,完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重点突出重点帮扶群体增收、就业等效益指标;产业项目要编制完整联农带农方案,建立与重点帮扶群体稳定利益联结机制,严禁采取简单入股分红模式实施产业项目;可形成固定资产的项目,入库申报材料必须明确资产拟确权对象、后续管护责任主体以及管护经费来源;跨年度实施的项目,要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各年度建设内容及资金投入金额。
(三)项目前置审查。各镇街应根据入库指南要求完成项目入库前必要的前期工作,深入村庄做好项目研究论证,落实用地合规条件和环评等基础工作,涉及建设用地的,须取得区自然资源部门盖章反馈意见,确保入库项目符合要求。原则上不在第三方流转的土地园区内实施产业项目,确需实施的要协议明确土地来源、建成资产归属及管护经营等内容,确保项目产权明晰。
(四)项目入库论证。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行业部门或聘请第三方专家,对项目合规性、建设内容、可行性进行论证。严格控制单个项目投资规模,对使用常态化帮扶资金超过400万元的乡村建设类项目和超过980万元的产业发展类项目要严把入库关。对投资规模大、项目建设内容复杂的项目,须单独论证评审。市级将对拟入库规模超过980万元的项目,在区级论证基础上开展提级综合论证。项目一经入库,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各镇街务必高度重视项目入库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报,逾期未上报视为自动放弃项目。
附件:即墨区2027年度财政常态化帮扶项目入库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