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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有关功能区:
根据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 2022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雨露计划实施及补助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助对象
有子女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以及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的困难家庭。
二、补助程序
(一) 摸底调查。各镇街对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和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家庭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进行摸底调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2023年2月10日前完成摸排,并确定2022年秋季雨露计划实施对象摸底名单。
(二)资质审核。各镇街根据实际摸底情况,结合2022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学生信息,并参考职业教育学生学籍信息名单对学生资质进行审核,确定拟补助学生名单。摸底和名单确定工作要逐人逐户进行,防止因部分学籍信息比对不准确导致的漏补错补等情况的发生,确保据实落实补助政策,实现应补尽补。
(三)资格审核与申请。对于列入雨露计划资格审核对象的学生,需由其本人按要求提出申请,交由户籍所在镇街扶贫办进行审核。镇街扶贫办需对申请表中的“学校审核意见”部分进行电话核实回访。对提供虚假信息证明的学生,其雨露计划补助申请不予受理。《雨露计划项目补助申请表》连同《雨露计划项目补助申请汇总表》于2023年2月10日前报区乡村振兴局,《雨露计划项目补助申请表》原件由镇街归档留存,复印件由区乡村振兴局备案。
(四)公示公告。镇街扶贫办于2月11日前对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其家庭所在村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天。公示现场拍摄照片,镇街扶贫办留存。公示结束后,由区乡村振兴局对全区补助对象进行公告,公告时间10天。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区乡村振兴局进行核实。
(五)补助发放。公告无异议后,区乡村振兴局将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名单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将补助资金发放到补助家庭账户。
(六)录入统计。资金发放到位后,区乡村振兴局将在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项目管理模块”中完成雨露计划项目录入和受益户信息关联,同时将雨露计划发放台账报上级乡村振兴部门,各项工作于2023年4月底前完成。
三、 补助资金
2022年秋季雨露计划继续按照每人每学期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2022年度秋季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由省切块安排到各市。资金不足部分,由区(市)统筹解决;资金出现结余的,可统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四、其他要求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特别是对新纳入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的知晓度,确保应补尽补,不漏一人。
青岛市即墨区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