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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1-31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财税保障中心:

为确保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鲁农种植字〔2022〕59号)和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青农计财字〔2023〕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区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和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

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继续以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补贴对象为全区各类种粮主体(含种粮农民和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是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基础,各镇街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详细核定方案,确保小麦种植核定面积真实、准确。要进一步明确镇街为第一责任主体、镇街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把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公示等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形式化,切实维护好种粮主体利益。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介,采用明白纸、宣传车、农村“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对2023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基层干部和种粮主体了解、掌握小麦面积核定工作的政策、办法及责任,引导种粮主体按时据实申报。

二、把握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范围

本次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范围为全区范围内种植的小麦面积(含农户自营土地、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村集体土地、国营农场、原良种场种植的小麦)。

(一)一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的,根据土地性质、植树密度、林木生长时间及对小麦产量的影响,据实折实,纳入核定范围。涉及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二)占用军用土地和建设用地等种植小麦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三)滩涂、(蓄)行洪区、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小麦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四)违规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小麦,因纳入核定范围显失公平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五)种植饲用小黑麦等品种且用于青贮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六)小麦种植后,后期又耕翻、毁麦,用于青贮或改种其他作物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七)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签订的,应补签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

三、规范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流程

(一)种粮主体自报告。镇街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各类种粮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要统筹考虑外出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定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现象,对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各类种粮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因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种粮主体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二)村初核。村委会负责对种粮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镇街。

(三)镇街审核。镇街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对上年度有信访问题的村户必查)。经审核无误后,报区市农业农村部门汇总。镇街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镇街、村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镇街。由镇街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在镇街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镇街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报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查备案。

(五)其他事项。各镇街要严格按照财政齐鲁惠民“一本通”系统要求,对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录入、汇总,并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及《2023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统计表》(附件1)以正式文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同时上报电子版),同步将人员信息录入“一本通”系统并核实信息。对核定面积明显大于或小于2022年度的,须逐一说明原因。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护农民种植粮食积极性、提升耕地地力、保障粮食安全实施的一项重大强农惠农政策,涉及面广、惠及农民众多,具有很强的政治意义。各镇街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担当精神,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扎实做好补贴面积核实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只以小麦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不得以其他未尽义务等设置前提条件,不予核定面积、发放补贴。对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要进行约谈、批评和通报,严肃问责;要加强与纪委监委、检察等部门的协调,及时查处虚报面积、私立户头、村干部代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镇街需上报材料清单

(一)2023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报告

(二)2023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表(附件1)

(三)村四职干部2023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实表(附件2)

(四)2023年度小麦种植面积10亩(含)-50亩农户核实表(附件3)

(五)2023年度小麦种植面积50亩(含)以上农户核实表(附件4)

(六)2023年村级分户明细表(附件5,仅电子版)

(七)镇、村两级公示相片

附件:1.2023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表

2.村四职干部2023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实表

3.2023年度小麦种植面积10亩(含)-50亩农户核实表

4.2023年度小麦种植面积50亩(含)以上农户核实表

5.2023年村级分户明细表

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局法规科于绍山88523590

区财政局农业科姜珉88551325


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

2023年1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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