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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
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财税保障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根据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青财农〔2022〕33号)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就做好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一次性补贴发放的重要意义
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当前粮食生产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种粮增支影响,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尽责,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逐级压紧压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不折不扣抓好政策落实。
二、准确把握一次性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本次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各单位要坚持谁种粮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精准识别受益主体,将补贴资金真正发放给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确保补贴资金充分发挥效用。
(二)补贴依据和标准。本次一次性补贴发放依据为小麦和玉米种植面积,小麦种植面积可参照今年年初核定数,玉米种植面积要据实开展面积核定,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玉米面积按不同模式折算,6:2模式按照30%折算,5:2模式按照34%折算,4:2和6:3模式按照36%折算,6:4模式按照44%折算,4:3模式按照47%折算,4:4和3:3模式按照54%折算,3:4模式按照60%折算。玉米涉及翻种的,以翻种后的种植面积进行核定。以区财政实际补贴金额为本次我区一次性补贴亩均发放标准。
(三)发放时限。各部门要加快工作进度,务必于7月20日前完成补贴发放情况公示,区财政将于7月底前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系统将一次性补贴全部发放给实际种粮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各部门要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补贴发放的组织工作,健全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层次压实责任,共同抓好落实。
(二)规范发放流程。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及发放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村委会负责对种粮主体申报的粮食种植面积进行核实,镇街要组织对各村上报的粮食种植面积进行实地抽查。到户补贴拟发放情况要在村、镇两级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加快资金拨付。各部门要简化工作流程,及时发现并解决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强“一本通”基础数据的更新与维护,及时向代发银行同步发送账户明晰,确保补贴真正发放到实际种粮者手中。对因基础信息有误而造成发放失败的,及时根据银行反馈数据更正信息。严禁以拨作支,在“一本通”代发银行形成沉淀。
(四)加强资金监管。各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市级建立定期调度制度,跟踪资金拨付进展情况。对资金拨付明显偏慢、补贴发放滞后、工作不力的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做好政策宣传。向实际种粮者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要采用宣传报道、张榜公示、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释放国家重农抓粮的积极信号,引导基层干部准确把握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确保补贴发放快速高效、精准无误。
四、其他要求
(一)上报材料必须完整、规范。所有上报的材料,包括文字材料和所有表格,都要做到齐全完整,填写规范,盖章齐全,并同时上报电子版。所有材料必须经核实人员和包村人员签字确认,各镇街汇总上报的材料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逐一加盖镇街公章。
(二)要严格按时上报。各镇街要督促村庄按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确保全区工作整体推进。
(三)要切实抓好档案管理。要从村级、从工作源头开始收集、保存和整理相关档案,并妥善保管,保持面积核定工作档案管理的规范性、连续性。
(四)要做好“一本通”系统内信息录入工作。各镇街要及时将补贴信息录入“一本通”系统。
镇级需上报材料清单:
(一)各镇街种粮面积核定情况红头文件(纸质版)
(二)青岛市即墨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核实情况表(村级)(仅电子版,纸质版由各镇保存)
(三)青岛市即墨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核实情况表(镇级)(纸质版、电子版)
(联系人:区财政局农业农村科 姜珉 0532-88551325 区农业农村局法规科 于绍山 0532-88523590)
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