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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 序号 | 部门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内容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依据 |
| 1 | 区自然资源局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 | 矿山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全年矿山企业抽查比例为30%,每年抽查1次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二十二条。 |
| 2 | 区自然资源局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监督检查 | 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活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活动的资质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1.单位业务手册建立情况。 2.资质单位技术成果和资质图章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3.资质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或者其他技术人员参加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建立业务培训情况。开展业务到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资质备案情况 |
全年抽查比例为本行政区域内全部资质单位的5%,每年抽查1次 |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六条。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
| 3 | 区自然资源局 | 对土地复垦活动的检查 | 单独选址项目建设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对土地复垦活动的检查 | 矿山企业抽查比例为30%,每年抽查1次 |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7月修正)第四十四条。 |
| 4 | 区自然资源局 | 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实施情况、资源保护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 全区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实施情况、资源保护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 全年抽查比例不少于本行政区域内化省级风景名胜区数量的10%,每年抽查1次 | 《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2017年8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三条。 |
| 5 | 区自然资源局 | 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监督 | 收藏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古生物化石的收藏管理情况 | 全年抽查比例不少于本行政区域内化石收藏单位总数的20%,每年抽查1次 |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二十条。 |
| 6 | 区自然资源局 | 对林木种子质量的行政检查 | 取得种子生产、销售资质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1.林木种苗质量情况。 2.开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情况。 3.林木种子来源情况。 |
省抽取3个市,3个县(市、区),每县(市、区)1-2个造林地和2-3个苗圃,每年抽查1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七条。 |
| 7 | 区自然资源局 | 测绘资质监督检查 | 甲级测绘资质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1.测绘资质资格条件符合情况。 2.测绘业绩和项目合同履约情况。 3.测绘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公示情况。 5.测绘项目备案、成果汇交等法定义务履行情况。 6.遵守测绘法律法规的情况。 7.结合日常监管需巡查的其他内容。 |
全年抽查比例不少于本行政区域内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总数的20%,每年抽查1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第二十条。 |
| 8 | 区自然资源局 | 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 | 甲级测绘资质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少于本行政区域内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总数的1/3,每年抽查1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1992年12月通过,2017年4月修订)第三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