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检索词
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根据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即墨区卫生健康局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将组织开展 2022年 “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检查计划印发至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29日
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
序号 | 权责清单事项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时间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1 | 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 医疗机构的检查 | 1.医疗机构资质管理情况。 2.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情况。 3.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 4.医疗技术管理情况。 5.医疗文书管理情况。 | 医疗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2.10 | 5% |
2 | 对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督检查 | ||||||
3 | 对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 ||||||
4 | 对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 ||||||
5 | 对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 | ||||||
6 | 对中医诊所依法执业、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诊所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 ||||||
7 | 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 | ||||||
8 | 对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 ||||||
9 | 对医疗美容服务的监督检查 | ||||||
10 | 对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 ||||||
11 | 对中医药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 ||||||
12 | 对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检查 | ||||||
13 | 对精神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 ||||||
14 | 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 ||||||
15 | 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 | ||||||
16 | 对戒毒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 ||||||
17 | 对医疗气功活动的监督检查 | ||||||
18 | 对医疗机构处方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 ||||||
19 | 对执业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
20 | 对护士的监督检查 | ||||||
21 | 对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 | ||||||
22 | 对医疗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监督检查 | ||||||
23 | 对遗体捐献工作的监督检查 | ||||||
24 | 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检查 | ||||||
25 | 对医师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 | ||||||
26 | 对医疗事故处理的监督检查 | ||||||
27 | 对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监督检查 | ||||||
28 | 对医师外出会诊的监督检查 | ||||||
29 | 对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监督检查 | ||||||
30 | 在职责范围内对互联网信息内容实施监督检查 | ||||||
31 | 对医疗机构评审的监督检查 | ||||||
32 | 对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 | 计划生育监督检查 | 1.机构及人员资质情况。 2.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3.制度建立情况。 | 医疗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2.10 | 5% |
33 | 对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的监督检查 | ||||||
34 | 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监督检查 | ||||||
35 | 对计划生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 ||||||
36 | 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 ||||||
37 | 对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的监督检查 | ||||||
38 | 对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 ||||||
39 | 对献血工作的监督检查 | 采供血机构的监督检查 | 1.血站抽查内容:机构和人员资质、献血者管理、血液包装、检测和储存等。 2.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抽查内容:机构及人员资质、脐带血采集、制备及储存、血液检测、供应和运输等。 3.单采血浆站机构和人员资质、献浆员管理、血液检测、原料血浆的供应及包装、储存、运输等。 | 血站、单采血浆站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2.10 | 5% |
40 | 对单采血浆站、供血浆者、原料血浆的采集及血液制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 ||||||
41 | 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 | 公共场所的检查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卫生检测、公共用品用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等的卫生质量 | 公共场所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2.10 | 5% |
42 | 在职责范围内对农村供水水源、供水水质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的检查 |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供管水人员、水质检测、供水设施等卫生管理情况,供水水质情况 |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2.10 | 5% |
43 | 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和饮用水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 | 涉水产品的检查 | 涉水产品卫生许可、产品生产原料和工艺、生产现场卫生条件、产品标签说明书等卫生管理情况,涉水产品卫生质量情况 | 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在华责任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2.10 | 5% |
44 | 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 学校卫生检查 | 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情况;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 | 学校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2.10 | |
45 | 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 传染病防治的检查 | 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污水处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 | 医疗机构、疾控机构、采供血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2.10 | 5% |
46 | 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 ||||||
47 | 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检查 | ||||||
48 | 对预防接种工作的监督检查 | ||||||
49 |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的监督检查 | ||||||
50 | 对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检查 | ||||||
51 | 对性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 ||||||
52 | 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 ||||||
53 | 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 ||||||
54 | 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的监督检查 | ||||||
55 | 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
56 | 对国内交通卫生检疫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 ||||||
57 | 对消毒工作的监督检查 | 消毒产品的检查 |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抽查内容:消毒产品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条件、生产过程、使用原料卫生质量、消毒产品和物料仓储条件、消毒产品从业人员配备和管理情况、消毒产品卫生质量。 2.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抽查内容:建立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情况、索取国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情况、核对消毒产品名称、生产企业或在华责任单位名称及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铭牌)、说明书。 3.在华责任单位抽查内容:工商营业执照、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卫生安全评价报告、进口消毒产品卫生质量。 |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在华责任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2.10 | 5% |
58 | 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 |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检查 | 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餐具、饮具的出厂检验、餐具、饮具的包装标识 |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2.10 | 5% |
59 | 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检查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及人员备案/资质、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2.10 | 5% |
60 | 对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监督检查 | 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检查 | 职业病诊断机构及人员备案/资质、依法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情况 | 职业病诊断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2.10 | 5% |
61 | 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检查 | 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的检查 | 1.放射许可、校验、变更情况。 2.放射性危害建设项目卫生审查情况。 3.放射工作人员资质、培训、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工作。 4.放射诊疗设备及放射工作场所检测情况。 5.放射防护设施及放射防护用品配备与使用情况。 6.用于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的检测仪表检验、检定或校准情况。 7.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处理方案和处理能力。 8.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情况。 9.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工作。 10.对患者、受检者、陪检者的放射防护情况。 11.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 医疗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2.10 | 5% |
62 | 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查 | 1.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批准和计量认证情况。 2.开展技术服务活动范围。 3.出具的评价或检测报告情况。 4.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5.仪器设备和场所情况。 6.是否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7.质量控制、工作程序情况。 8.档案管理情况。 9.管理制度情况。 10.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2.10 | 5% |
63 | 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检查 | 1.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建立情况。 2.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情况。 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开展情况。 6.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情况。 7.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情况。 8.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9.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情况。 | 煤矿和非煤矿山的专项检查和其他用人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2.10 | 5% |
64 | 对女职工保健工作的监督检查 | ||||||
65 | 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