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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水利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
序号 | 权责清单事项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时间 | 责任科室 |
1 | 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 | 1.取用水户是否取得有效取水许可证。 | 全区取用水单位、企业和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低风险抽查对象5家,高风险(可能重复出现超许可现象的)抽查对象10家,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3月-11月 | 节水服务科 |
2.是否按照批复情况进行取水。 | 全区取用水单位、企业和个人 | ||||||
3.取用水户用水量是否存在超许可情形。 | 全区取用水单位、企业和个人 | ||||||
2 | 对节约用水的行政检查 | 1.计划用水检查,检查取用水单位和个人是否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取用水,是否存在超计划(定额)用水情况; | 全区节约用水单位、企业及个人 | 全年抽查不低于1次,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
2.用水计量设施检查,检查取用水单位和个人是否按规定安装用水计量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 全区节约用水单位、企业及个人 | ||||||
3.节水设施检查,检查取用水单位和个人是否按规定建设和使用节水设施。 | 全区节约用水单位、企业及个人 | ||||||
3 | 对水土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 |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检查 | 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确定,每年1次 | 3月-12月 | 水土保持中心 |
4 | 对水工程安全的监督检查 | 对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的行政检查 | 工程相关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确定,每年1-2次 | 3-11月 | 水旱灾害防御科 |
5 |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 | 对在胶东调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
建设项目是否办理了涉河建设方案许可手续;是否按批准的建设方案进行建设等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确定,每年1-2次 | 3-11月 | 水旱灾害防御科 |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 建设项目是否办理了涉河建设方案许可手续;是否按批准的建设方案进行建设等 | ||||||
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的行政检查 | 检查有无未经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在水库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或虽经批准但未与坝脚和泄水、输水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影响大坝安全、工程管理和抢险工作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