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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司法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20-07-01
序号 部门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抽查内容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依据
1 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活动检查 基层法律服务所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日常执业和内部管理情况的行政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为15%,1次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三十条、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鲁司〔2018〕50号)第四条、第六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2 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检查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的行政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为15%,1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四条、四十六条、五十一条;《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鲁司〔2018〕50号)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3 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 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检查 律师事务所 对律师事务所日常执业和内部管理情况的行政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为15%,1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47-55条;《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43条、第46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64、67、68、70条。
4 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 律师执业活动检查 执业律师 律师执业活动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为15%,1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47-55条;《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43条、第46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64、67、68、7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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